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校研究,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
2015年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,假期严禁组织师生远出参加有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。
(二)图书馆电子阅览室、期刊阅览室正常开放。
(三)学生处按规定安排好辅导员工作,保证学生4月7日(星期二)正常上课。
(四)后勤处要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,保证在校师生的正常生活,防止水、电、气等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(五)保卫处要强化治安保卫措施,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。
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党政办公室
2015年3月30日